公告日期:2026-04-2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斌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新路桥”)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斌,出生于 1971 年 5 月,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霍邱县第一造纸厂
厂长、法定代表人,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副局长,安徽省阜阳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徽省有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现任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首席执行官;2021 年 7 月至今,任北新路桥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规定将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 11 次。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职,全程出席应参会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期间,审慎审
阅会议材料,与相关方充分沟通交流,积极参与议题研讨,以严谨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专业意见。2025 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李斌 11 11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召开的各项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薪酬管理、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 次,组织委员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薪酬预发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5 次会议,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事项进行审议,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改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内部资源优势与外部市场机遇,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发展建议。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9 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联交易与担保、募集资金管理、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对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和了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通过现场会议等形式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制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题进行审议,对经营层提出的问题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凭借自身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独立于公司管理层的身份,在投资决策等关键事务中,提供客观、专业且独立的见解。同时基于对行业趋势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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