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季红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新路桥”)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履职原则,全面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精准把握公司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履职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季红,出生于1972年10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华西分所部门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总审(质控负责人)。2026年2月至今,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总审(质控负责人);2021年7月至今,任北新路桥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规定将独立性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 11 次。本人严格依规履行董事
职责,全程参与应出席会议,无缺席、无故委托情形。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审慎参与议题研讨,
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规性与科学性。2025 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季红 11 11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托财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针对公司财务审计、薪酬考核等关键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规范运营与高效治理。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 9 次。全程以会计审计专业标准把控会议审议质量。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财务披露规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内控执行情况等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协同其他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落地执行,重点核查公司财务核算、收入确认、成本费用等关键会计环节的合规性;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容,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定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审计程序、重大会计估计判断、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识别等核心事项,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开展工作,从专业层面筑牢公司财务信息质量防线。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2 次会议,重点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及薪酬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公司财务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对薪酬与考核的合理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专业评估,推动公司薪酬考核工作更趋科学合理。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通
过现场会议等形式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制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题进行审议,对经营层提出的问题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同时聚焦特定专业领域,能够深入研究复杂议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详尽、科学的方案与建议,从而提升董事会决策的质量与效率。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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