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
露 在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3)。现将该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递交的书面函件,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一)提案内容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恩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二)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07,431,670 股,持股比例 36.84%。其提案资格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该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
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同意将其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该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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