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8 月 11 日~2019 年 8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8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江苏中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议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
决,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伟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波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马晓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陈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选举3名独立董事);
2.01 选举刘丹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丹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迟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
3.01 选举李文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1、2为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2、3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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