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0-03-05 13:54:02 股吧网页版
中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22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认为: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和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情况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公司对风险投资、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充分,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运行及监督情况。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为:
1、201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237,380.59万元人民币(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52.14%;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799,912.61万元人民币(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175.69%。
3、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年 12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
4、公司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被担保方资产优良或有反担保措施,偿债能力较强,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了解和资料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