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7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18年2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于2018年2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2017年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1,116.2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2018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2018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有所变动,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龚茵、陈波瀚、李永盛(独立董事),由龚茵担任召集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8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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