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6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7-11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17年
10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于2017年10月
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17
年10月25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
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与江苏中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100万元(不含税),主要为公司向中利控股采
购线缆包装盘具及托盘等辅材。公司与中利控股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金额由5,300万元增加至6,400万元(不含税);
预计公司与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2017年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为300万元(不含税),主要为公司向长飞中利销售光缆原材料(包括光纤)。
公司与长飞中利 2017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 85,000 万元增加至
85,300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实施的独立意见。本次涉及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17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柏兴、龚茵、詹祖根、周建新回避表决,甴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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