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科技: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0
证券代码: 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141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了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14-100),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调整为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公司实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完成之日。
除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针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实施意见。同时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