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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3-05 13:56:56 股吧网页版
中利科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23

证券代码: 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49)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通知中个别内容的表述需予以更正,现更正后的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 至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议案:《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议案:《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7)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议案:《关于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0)议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3、议案4、6、7、8、9、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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