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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3-05 13:58:19 股吧网页版
中利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9-29

国信证券关于中利科技对腾晖电力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利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中利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1、交易概述
中利科技作为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电力”)的股东之
一,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腾晖电力的其他两位股东王柏兴、
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房产”)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
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4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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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关于中利科技对腾晖电力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意见

注册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3日

股东情况:中利科技占 51%;王柏兴占 45%;中鼎房产占 4%。中鼎房产有 2 名
股东,其中王柏兴占注册资本的 89.46%,其子王伟峰占注册资本的 10.54%。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腾晖电力的资产总额 62,755.33 万元,净资产为
59,570.95 万元,2010 年度尚未营业,其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401.25 万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腾晖电力的资产总额 155,767.89 万元,净资产为 55,847.50
万元,2011 年 1-6 月,腾晖电力的营业收入为 6,289.44 万元,净利润为-4,290.27
万元(以上数据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腾晖电力以银行同期利率向公司支付财务费用。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1年9月28日,中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龚茵、周建新、詹祖根、胡常青回
避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其余五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
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本次交易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腾晖电力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腾晖电力
接受中利科技及其他股东的财务资助,方式较为灵活,而且减少融资成本,降低其
财务费用,扩展了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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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关于中利科技对腾晖电力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自中利科技的自有资金。在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腾晖电力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腾晖电力的业务
发展,提高总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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