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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3-05 13:58:54 股吧网页版
中利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1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120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科技”)于2015年09月1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
二、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详见公司201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
三、本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于2015年09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310,000股,增持均价为12.9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本次增持前,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90,122,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0%。其中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6,737,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1%;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1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王伟峰持有公司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本次增持后,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90,432,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5%。其中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7,047,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6%。
四、其他事项:
1、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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