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环保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控 股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2017 年度有关环境保护数据及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数据及执行情况
主要污
公司或 染物及 排放方 排放口排放口 排放 执行的污染 核定的 超标
子公司 特征污 式 数量 分布情 浓度 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排放总 排放
名称 染物的 况 量 情况
名称
《大气污染
青海中 厂区南 物综合排放氯气:6t/a 氯气:
利光纤 氯气、氯 烟囱排 2个 侧尾气 合格 标准》二级 氯化氢: 6t/a 未超
技术有 化氢 放 系统旁 标准 45t/a 氯化氢:标
限公司 (GB16297 45t/a
-1996)
除青海中利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监管部门要求进行环保信息披露的公司。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在青海中利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国家“节 能减排”政策,公司拥有3套废气处理设施,包括2套干式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湿式废气处理设施。
湿式废气处理设施是将光纤预制棒沉积和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依次经冷却塔降温处理、湿式电除尘器除尘处理、填料吸收洗净塔吸收洗净处理、湿式电除雾器进行除尘、除雾处理,处理后的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干式废气处理设施是将光纤预制棒沉积和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依次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急冷塔冷却、填料洗涤塔吸收中和,处理后的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
所有专业设施设备均运行正常,尾气达标排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青海中利建设项目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如下: 1、2014年7月通过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光纤预制棒1300万芯公里拉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青环安【2014】378号。
2、2016年12月通过了西宁市环保局关于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400吨光纤预制棒及1300万芯公里光纤(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
见的函,宁环验【2016】106号文件。
3、2017年9月通过了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年
产400吨光纤预制棒及1300万芯公里光纤(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的函,宁环验【2017】37号文件。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4月青海中利制订了《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6年5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16年7月在西宁市环境保护局东川工业园区分局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6301022016004L)。公司每年按应急预案内容进行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青海中利定期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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