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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3-05 14:02:35 股吧网页版
中利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5-18

国信证券关于中利科技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

2010年5月17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批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的议案》。中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50万元,超过

原计划投资项目需要的资金共计人民币90,759.4万元,公司2009年12月18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议案》,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7,450万元用于:

1、不超过21,000万元,用于收购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

船缆”)不低于95%的股权并向其增资以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

目前该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以15,00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了常州船缆100%的股

权,同时向其增资6,000万元用于补充常州船缆的流动资金;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6,45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目前公司已使用超

募资金26,45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至此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7,450万元,尚剩余超募资金43,309.4万元。公司拟

用下列方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3,272.4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

有限公司增资用于《阻燃耐火软电缆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的投入;

2、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7,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常州船用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

3、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3,037 万元用于《江苏省光电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利科技的保荐人,就上述国信证券关于中利科技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

2

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阻燃耐火软电缆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阻燃耐火软电缆产能

由原来一期工程的10000 公里/年增加到20000 公里/年,将进一步增加公司产品在

华南市场的竞争能力,满足华为技术、艾默生等通信设备制造商不断增长的需求,

缩短供货时间,加快相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并且有利于公司积极开拓东南亚地

区国际市场。

常州船用电缆生产基地扩建建设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全部达产后,常州船缆船

用电缆产能将由15000 公里/年增加到50000 公里/年,项目的实施能彻底解决常州

船缆船用电缆产能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能大幅提升该公司在国内船用电缆的市场

份额。

江苏省光电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后将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

资源进行整合,在光电新材料研究开发、实验室建设、工程放大和成果转化等方面

集中科技力量以取得突破,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做到“转化一代、研

制一代、储备一代、规划一代”,推动公司产品的升级换代。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中利科技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中小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增强公司发展后劲,本保荐人同意中利科技的上述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

(以下无正文)国信证券关于中利科技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

3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伟 李明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 5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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