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5-18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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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 年05 月17 日召开,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关于第二批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会议
资料,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1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58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5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90759.4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
准《关于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7450
万元,尚剩余超募资金43309.4万元。
公司拟用下列方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使用超募资金13272.4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
司增资用于《阻燃耐火软电缆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
2、使用超募资金27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
公司增资用于《常州船用电缆生产基地扩建建设项目》建设;
3、使用超募资金3037 万元用于《江苏省光电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项目》建设。
上述方案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
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此,发表同意实施的意见。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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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马晓虹、陈昆、陈枫
二〇一〇 年五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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