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2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3)00450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3)00450号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利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对中利科技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中利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
信中利科技管理层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
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中利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如实反映了中利科技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伟
中国·南京
2013年4月24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立文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24号《关于核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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