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14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1号)核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3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6,14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322,67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821,83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164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350MW光伏电站项目中“河南祥符区80MW项目”和“江西余干100MW项目”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些项目的53,534.4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投入“安图县32.48MW光伏扶贫项目”、“承德县33.3MW光伏扶贫项目”、“民和县43.4MW光伏扶贫项目”和“丰宁县37.5MW光伏扶贫项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3,534.49万元按1元现金出资认缴一元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认缴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新增注册资本。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子公司腾晖光伏及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放金额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项帐募集资金用途
户余额(截至2018
年11月16日)
中国农业银行 承德县33.3MW光
1 股份有限公司10521201040011615 25,387.55万元 伏扶贫项目、丰宁
常熟分行 县37.5MW光伏
扶贫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 安图县32.48MW
2 股份有限公司32250198613600001366 12,062.01万元 光伏扶贫项目
常熟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民和县43.4MW光
3 有限公司常熟489772471281 16,084.93万元 伏扶贫项目
分行
合计 - - 53,534.49万元 -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丁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和项目的实施主体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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