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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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 【2015】第 60 号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你公司直通披露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 《报
告书》 ”) 。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以
完善:
1、请说明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履行除《报告书》已披露之外的其
他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资委审批等,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
见。若需要,请补充披露。
2、本次交易对手方国开金融等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增资中利腾
晖,在不到 1 年的时间即出让其所持有的股权。请详细说明并补充披
露国开金融等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增资中利腾晖的背景和原因,该
次增资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3、请补充披露中利腾晖筹划发行公司债的情况。
4、根据收益法评估预测,中利腾晖 2015 年 10-12 月、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将实现净利润 7.86 亿元、 6.19 亿元、 6.11
亿元、 6.39 亿元和 6.39 亿元,与 2013 年、 2014 年已实现净利润 2.60
亿元、1.55 亿元差异较大,请结合中利腾晖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分析
上述差异的原因并披露,同时补充提示中利腾晖预测净利润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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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
5、请补充披露中利腾晖 2011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8 月股权
转让的原因及定价依据。
6、中利腾晖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 亿元、 -11.23 亿元和-5.10 亿元,请
补充提示中利腾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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