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一)。
5.会议主持人:许加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1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8,307,32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222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1,550,97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0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15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756,3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221%。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15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774,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227%。
会议由许加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9,408,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59%;反对 7,373,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2%;弃权 1,525,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29,647,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3%;反对 7,172,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7%;弃权 1,487,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8,114,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509%;反对 7,172,60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44%;弃权 1,487,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9,249,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09%;反对 7,571,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2%;弃权 1,486,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7,716,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81%;反对 7,571,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02%;弃权 1,486,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1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及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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