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8 20:24:42 股吧网页版
中利集团: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一)。

5.会议主持人:许加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1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8,307,32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222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1,550,97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0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15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756,3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221%。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15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774,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2227%。

会议由许加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29,408,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59%;反对 7,373,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2%;弃权 1,525,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29,647,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3%;反对 7,172,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7%;弃权 1,487,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8,114,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509%;反对 7,172,60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44%;弃权 1,487,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4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9,249,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09%;反对 7,571,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2%;弃权 1,486,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7,716,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81%;反对 7,571,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02%;弃权 1,486,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1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及 20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