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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19年4月11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李文嘉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2019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依据合并报表口径,公司资产合计2,557,999.39万元,负债合计1,663,248.2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4,751.15万元。

2018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1,672,629.6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85%;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796.0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4.25%。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具体详见2019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136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228.90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2.89万元后,扣除当年已分配普通股股利8,717.8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806.84万元,公司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094.99万元。

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公司2018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分红合计15,131.93万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19年4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2019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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