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宁夏中盛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庆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宁 0104民初 18945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相关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原告:宁夏佳洋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参见 2025 年半年报“重大诉讼事项”之内容),兴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二)诉讼进展情况
经审理后判决如下: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劳务费、鉴定费等合计4,244,821.64 元;
2.案件受理费 104,767 元,由原告负担 65,520 元,被告负担 39,247 元;保
全申请费 5,000 元由被告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公司已对本诉讼涉及的预计负债充分计提,本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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