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控股子公司管理、重大及风险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采购和付款、销售和收款、资金活动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及风险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机构。另外,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上市公司的证券管理、信息披露、协调相关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
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业务管理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开展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
2、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团结、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创造了一个和谐共赢、奋发向上的文化共同体。同时,公司通过员工培训、宣传栏、网站和内部宣讲等方式,将相关的理念有效传递给每一位员工。 公司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等文件,明确员工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向员工传递公司的文化,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
3、社会责任
公司秉持“饮水思源,回报社会”的思想,在不断发展业务的同时,重视履行社会责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