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 号楼 22F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拂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 3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00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66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831 人,代表股份 887,291,66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7899%。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为 1,834 人,代表股份 987,291,768 股,占总
股本的 16.4567%。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 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 1,83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7,291,7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21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其中议案2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87,291,768 股。同意股份数为981,230,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61%;反对股份数为 5,035,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0%;弃权股份数为 1,0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87,291,768 股。同意股份数为977,360,9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41%;反对股份数为 8,976,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2%;弃权股份数为 9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 177,360,988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977%;反对股份数为 8,976,28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27%;弃权股份数为 9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7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87,291,768 股。同意股份数为979,949,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63%;反对股份数为 5,936,1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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