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4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新能”)
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北京国综东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综东能”)36%股权,为满足北京国综东能下属全资子公司国综中晟(金昌)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综中晟”)的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求,国综中晟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56,000 万元融资业务。国综中晟以其下属项目经营性收入进行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拟将持有的国综中晟股权质押并以持有其股权为限对上述 56,000 万元借款的 36%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60 万元租赁本金、及租息、罚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合作方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国综中晟提供同等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由国综中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与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综中晟(金昌)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茂东
4、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5、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街道昌荣里北京路延伸段 14 号 1
层 101 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东及股权结构: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415,900.00 40,816,148.40
负债总额 415,910.00 416,410.00
净资产 -10.00 40,399,738.40
项目 2025 年 1 月-12 月(未审计) 2026 年 1月-3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0.00 -251.60
净利润 -10.00 -251.60
9、经核查,上述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订具体融资协议和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与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国综中晟将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协议/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国综中晟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求,能切实保障项目进度与建设质量,加速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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