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董事
胡健先生、张艳会女士因公务原因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拂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公司国综中晟(金昌)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求,能切实保障项目进度与建设质量,加速独立储能项目的落地,进一步拓展及深化公司在储能侧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资源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项目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通过定期获取项目进度报告、审阅参股公司经营及财务资料等方式,密切跟踪国综中晟及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情况,动态评估潜在风险,及时采取包括落实反担保权利在内的各项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风险可控、决策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3:00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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