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企管中心”)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瑞享”)80%股权,通过参与公开挂牌竞购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要求与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根据公司、海城锐海、电投瑞享相关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本次交易达
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第(一)项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新能企管中心通过参与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竞购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电投资”)持有的海城锐海 100%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百瑞绿享 7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故以下简称“百瑞信托”)持有的电投瑞享 80%股权,上述两个标的资产之交易互相独立、不互为前提、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任一标的资产的交易未能最终实施的,不影响其他标的资产交易的进行。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海城锐海、电投瑞享股权,本次交易后,海城锐海、电投瑞享将成为公司子公司。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锐电投资;百瑞信托。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收购的标的资产为海城锐海 100%股权、电投瑞享 80%股权(合称
“标的股权”)。
(四)交易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表决结果: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交易的定价方式、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其中,电投瑞享 8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在参考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为 26,148.55万元;海城锐海 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新能企管中心已完成对该标的资产的摘牌,摘牌价格为 1,410 万元。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资质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正信”或“评估机构”)作为独立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华亚正信以 2025 年10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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