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雪亮,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雪亮,作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28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雪亮,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物资报社记者、编辑,国家物资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科员、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国内贸易部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处长,国内贸易局办公室信息新闻处处长,中央企业工委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专职监事,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总会计师,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退休,现任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5年1月至7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雪亮 7 1 6 0 0 否
2、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出席了应出席的3次股东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加强了本人对公司发展情况的理解。
3、2025年,本人作为时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应出席的2次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审议公司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4、2025年,本人作为时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应出席的2次提名委员会,积极参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督促各位被选举人切实履行职责义。
5、2025年,本人作为时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应发薪酬进行研判。
6、2025年,本人作为时任第九届独立董事,出席了应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议案,切实履行独董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提供独立决策及监督指导。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时任独立董事,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公司
章程和相关制度,各项运作合法合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特别职权: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在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及时间安排,就审计时重点关注过的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初稿等多次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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