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燕萍,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燕萍,作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8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燕萍,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湖北证监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孙燕萍 2 0 2 0 0 否
2、2025年,本人作为时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应出席的1次提名委员会,积极参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督促各位被选举人切实履行职责义。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就公司换届等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特别职权: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机构组织的培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沟通顺畅,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8日)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5天。
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并提供了详实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 1-3 月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另外几名独立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任职期间,重点关注公司管理层换届等事宜,具体如下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推进管理层换届相关工作。本次管理层换届意味着公司进一步落实《重整计划》,全力推进战略转型,深化组织架构及人员调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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