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1 月 9 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桂建芳自 2022 年 8 月至 2025 年 1 月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并于 2025 年 5
月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本人认为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未发生需提交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事项,因此上述专门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因此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高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补选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为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任职期
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桂建芳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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