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雪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职责要求,始终坚持以勤勉、尽责、诚信的原则履行职务。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各类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展,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的意见与建议,致力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唐雪松,男,出生于 1976 年 4 月,中共党员,会计学
博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院长,中国学位与
研究生教育学会审计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准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与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实现科学、审慎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独 立 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报告期应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出席股东会
次未亲自参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唐雪松 10 1 9 0 0 否 1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我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6 次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 次。我召集并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唐雪松、张怀岭、黄敏,我担任第七届审计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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