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怀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忠实诚信与勤勉尽责的义务要求,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展。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运营与发展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怀岭,男,汉族,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北京市抒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德国慕尼黑大学硕士研究生;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博士研究生;
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德国柏林 Knauthe 律师事务
所兼职法务;201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院讲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理事、欧美同学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顾问;2021年 1 月至今,任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四川雅投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4 年 6月 13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
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并深入研究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与资料;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审议与讨论,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报告期内,我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独 立 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报告期应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出席股东会
次未亲自参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张怀岭 10 2 8 0 0 否 3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我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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