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
立时间为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
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
南楼 28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4 人。
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38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内容含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及其他专项业务等)。2025 年 5 月 29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专项业务等。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四川华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
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2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四川华信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