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废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就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也将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规则》《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
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 公司系由深圳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更发起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发起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取得营业执照。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7542710936。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
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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