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总经理
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
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行使职权;财务总监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设副总经理。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组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六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并在本公司领薪。
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外其他职务。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二)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胜任经营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善于沟通,具备强烈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四)不至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九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优良的个人品质、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所分管或从事的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不至因身体原因干扰、影响其任职工作。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 董事会决定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后,应与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三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
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
(八)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与会并无表决权。
第十七条 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
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应及时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八条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
为履行部分或全部职责。
第四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 总经理必须遵照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
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当充分考虑并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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