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赵广宇: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安徽省广德县邱村中学高中部政治教师、校团委书记,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曾先后或同时担任珠海市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市警察协会法律顾问、珠海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兴利电脑制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市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广东中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自2023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12次董
事会会议,1次以现场方式出席,1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本人列席参会了6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并出席了4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5年度向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日海设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4、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努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以及列席公司季度经营分析会、年度总结会议及相关的专题会议,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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