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于近日收到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的(2024)豫 0122 民初 4636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州恒乐实业有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延迟开工管理费、停工期间损失、预期可得利润,共计 30,965,166.98 元,及工程款对应利
息(以 2,7461,455.35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按照同业间
一年期报价利率计算)。宝湾物流不服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除前述案件进展外,《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中其他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尚未结案的案件无进一步进展。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次诉讼,宝湾物流不服上述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已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后续审理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剩余尚在诉讼、仲裁进展中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的(2024)豫 0122 民初 4636 号一审《民
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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