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永续债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永续债融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拟申请永续债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可续期债产品等),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本次申请永续债融资能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资金保障,并有助于优化债务结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方案主要内容
1.融资主体: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2.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可在额度有效期内择机一笔或分笔开展融资。
3.融资期限:不超过 3+N 年(初始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以资
金募集到位情况为准)。
4.融资利率:以最终融资时的利率为准。
5.资金用途:用于宝湾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债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
6.担保安排:本次申请永续债融资不设担保。
二、本次申请永续债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宝湾物流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融资条件。本次宝湾物流申请永续债融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永续债的融资情况。
三、相关授权
为顺利完成永续债融资工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永续债融资的申请及存续、偿付本息等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债的融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融资金额、利率、期限、是否分笔融资、每笔融资金额及时间、存续或赎回安排、付息安排、资金用途等与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永续债的融资事宜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永续债的相关手续,签署与永续债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投资主体的意见对永续债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申请永续债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它事宜。
该等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永续债融资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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