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6)第 Q00528 号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
合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 P0687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基于我们为对贵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将后附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月 27日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063,409,966.62 8,398,074,748.1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2,011,713.36 80,869,998.9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7% 0.9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主要为咨询服 主要为咨询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 62,011,713.36 务、管理费等 80,869,998.95 务、管理费等
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收入 收入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 - -
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
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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