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胡芹:女,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总法律顾问,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副部长、资深总监,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股东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本人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 况如下:
本报告期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次数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会议
胡芹 11 11 0 0 否 3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 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 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 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 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 案》等议案。
2.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工作的汇报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议《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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