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
3、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0.00元/股。
4、回购数量: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至4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77,170,720股的比例为0.31%至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用途: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7、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数量、用途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
含本数)。
2、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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