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通股份”)总股本为 209,472,51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1 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472,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1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向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72,510 股,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00,000,000 股增至209,472,51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 209,472,510股。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优悦美晟在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期间,作出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 履行情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况
本公司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需资金
全部来自本公司的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
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
致本公司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
关于发行对 本次向
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 相关承
象本次认购 2023 年 3 特定对
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 诺已履
资金来源的 月 7 日 象发行
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行
承诺 期间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
业除外)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情
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
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
协议安排的情形。
优悦美晟承诺本次发行认购新增股份的锁
定期为 18 个月,即优悦美晟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优悦美晟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
本次发
关于本次发 取得的股票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行结束 相关承
行新增股份 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票,亦应 2023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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