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 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税后 10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公司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工作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二)薪酬构成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薪酬发放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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