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乐通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向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9,472,51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46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7,499,984.60 元(壹亿贰仟
柒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元陆角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622,641.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877,343.09 元(壹亿贰仟零捌拾柒万柒仟叁佰肆拾叁元零玖分)。
截止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京会兴验字第 0083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345.28 元,2024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120,877,343.09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45.28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20,877,343.09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0,877,343.09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45.28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现金管理余额 345.28
四、差异(三-二) 345.28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0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45.28 元,差异 345.28 元为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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