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素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何素英 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客观、独立、审慎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何素英,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开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
姓 名 参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加股东 席次数 方式参
次数 数 大会次 加次数
数
何素英 9 0 9 0 4 1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议10次。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各项议案没有异议,认真履行委员各项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无异议,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审计计划等工作汇报,查阅公司相关资料以及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定期报告涉及财务、审计等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督促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期完成编制工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日常沟通的情况
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走访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本人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公司运营情况汇报,
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获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探讨了公司在发展中的遇到机遇与挑战,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诚挚的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信息工作,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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