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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20:53:01 股吧网页版
华英农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散清算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散清算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英农业”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现解散清算并将其持有的华英农业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鼎新兴华完成股份分配后,其各合伙人由通过鼎新兴华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变为直接持股。鼎新兴华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将由 24%下降至 0,其上层合伙人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兴增”)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将由 0 上升至 0.34%;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东兴”)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将由 0 上升至 6.76%;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产投”)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将由 0 上升至 16.90%;同时,信阳产投与持有华英农业 4.91%股份的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信”)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自鼎新兴华解散且上市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信阳产投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信阳华信在上市公司股东会表决中与信阳产投保持一致行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阳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信阳华信将合计持有华英农业 21.81%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信阳产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信阳市财政局。
4、鼎新兴华后续将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进行清算,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5、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信阳市财政局备案手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等,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鼎新兴华出具的《关于企业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以及相关主体针对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作出的承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鼎新兴华基本情况及解散清算的原因

(一)鼎新兴华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71,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企业服务广场办公楼 1502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MA9KLYQD0X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2、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1.4085%

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 28.1690%

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70.422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新兴华持有公司 511,893,61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系鼎新兴华作为产业投资人,于 2021 年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参与公司司法重整而取得。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约定,自受让的转增股票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 月 4 日对外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期限已届满,且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二)鼎新兴华解散清算的原因

根据鼎新兴华合伙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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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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