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0:24:22 股吧网页版
华英农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瑞,中国国籍,1989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天一美家实业有限公司、润氏电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现任信阳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自 2022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
均按时出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7 2 5 0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通过会前对资料的细致研究及会中的深入探讨,本人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决策,确保董事会决策审慎、科学、合理。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积极发表专业看法,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依法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并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无故缺席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予以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外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单独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在股东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2025 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完善审计流程与整改闭环管理,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质量,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