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平(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行使权力,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权益,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平,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历任中国稽山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EV Capital Pte Ltd.董事、副总裁,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光大(中国)车辆零部件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现任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03788.HK)独立董事、嘉耀控股有限公司(01626.HK)独立董事、昇能集团有限公司(02459.HK)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002378.SZ)独立董事。
2021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报告期应出席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王平 10 10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 2024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对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财务负责人、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3、董事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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