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致同前身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总部设于北京,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截至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致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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