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1:51:07 股吧网页版
富安娜: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事项。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上游供应商的资金效率及帮助下游品牌加盟商更为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就符合资质条件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加盟商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 2.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前述授信担保总额含此前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未到期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用信品种等以公司、加盟商/供应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长/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本次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公司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品牌加盟商,不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加盟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二)担保额度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四)反担保:加盟商/供应商需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

(五)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依据加盟商的经营规模及其在公司内部的信用还款记录进行推荐,合作银行将对客户的征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审核;公司建立供应商档案,通过招投标、财务报表审核、组织专人验厂方式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

2、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制,专项用于向公司采购货物、缴纳新店加盟保证金、新店装修、流动资金周转等;

3、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上游供应商、下游品牌加盟商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有效提升上、下游供应商和加盟商的资金效率,有效拓展市场、扩大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对本次担保事项,公司采取了供应商资质、品牌加盟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控制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及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并要求加盟商/供应商需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357.49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1%。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