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
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22 日刊载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收盘,公司股价为 10.35 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
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0%。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
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按董事会审批的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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