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永进
本人作为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永进,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研究生学历,土木工程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兼任上海顺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长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三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上述会议,无委托、缺席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本人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简要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次数 数 数 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永进 5 5 0 0 1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在认真审阅、严格核查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本年度我对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了解公司薪酬情况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就执行劳动工资相关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了解听取各方意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人员业绩考核等情况。综上,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主要有:
序号 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关于公司
1 2024 年 4 第六届董事会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4、
月 23 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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